元征产品售后服务政策
l 七天免费换货、保修
自购机之日起第1日至7日(含7日)内,若产品的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,或者选择免费修理。
l 一年保修
一、X-431综合诊断产品
1. 有购机发票的,按开票日期算起质保一年。
2. 无购机发票的,按产品注册之日起质保一年。
以上两条质时间若有冲突,质保时间以先到日期为准。
二、其它产品
1. 产品保修起始日以购机发票开具日期为准,若保修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时,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有效期的最后一天。
2. 用户丢失发票和产品保修卡,且不能提供发票底联或者发票(底联)复印件等有效证据,则保修截止日按以下先到日期为准:以诊断设备的序列号在元征ERP出库日期算起向后顺延15个月;以诊断设备的序列号注册之日起12个月。
3. 对于维修过的产品,保修期外所维修的故障或更换的零部件保修期为6个月;如果与产品的1年保修期相冲突,按时间长的保修期执行。产品使用超过5年,返厂维修的产品所维修的故障或更换的零部件保修期为3个月。
4. 设备因用户使用外力碎裂导致无法维修的,按市场价收费换新件。
5. 保修期内,往返物流费用由元征公司承担;保修期外,往返物流费用由用户承担。
l 维修质量承诺
在保修范围内,如果发生整机更换(不包括配件),更换后的产品按照三包法规定重新计算保修期。
l 不属于免费保换保修范围
1. 退换货、送修途中由于运输、装卸所导致的损坏。
2. 任何未经元征授权许可的改装、拆卸、维修。
3. 意外因素或认为行为导致产品损坏。如:进液、摔损、输入不合适电压、过度挤压、主板变形等。对于电源适配器,若有明显的硬物损伤、裂痕、断脚、严重变形,电源线破损、断线、裸芯等现象。
4. 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、使用、维护、保管导致的产品故障或损坏。
5. 已超出保修期限。
6. 由于不可抗因素(如火灾、地震、水灾等)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。
l 退换货及送修指引
1. 送修前,用户提前备份使用数据。维修过程中可能会造成用户数据的丢失,元征不承担维修过程中个人数据损失、丢失的责任。
2. 元征确认故障后会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。对在免费保修期间的产品,在三包有效期内,用户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、更换、退货的权利。如采用更换的方式,更换下来的坏件归元征所有;对于检测无故障产品,将原样退回。
l 特别声明
1. 上述各条款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港澳台除外)销售的元征终端产品。
2. 销售商向客户做出的非元征的其它承诺,元征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3. 具体政策以4000666666咨询为准!